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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進一步深化我校招生診斷制度改革,積極探索人才選擇的綜合評價模式,切實從考生興趣出發(fā),為考生提供更多選擇機會,減輕考生負擔,推進中學素 質教育深入實施,根據教育部關于高等學校自主選擇錄取試點工作的相關規(guī)定,結合蘭州大學人才培養(yǎng)的總體目標和辦學特色,2014年蘭州大學繼續(xù)采用與北京 大學等11所綜合性大學聯考及我校刪掉相結合的辦法,實施自主選擇錄取招生工作,以選擇具有學科特長和創(chuàng)新潛質的優(yōu)秀本科生。
一、領導機構
蘭州大學自主選擇錄取招生在學校招生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工作,具體工作由我校招生辦公室負責實施。
二、招生計劃
我校2014年本科生招生計劃為4600名,自主選擇錄取規(guī)?刂圃谡猩媱澘倲档5%。
三、招生專業(yè)及報考條件
自主選擇錄取主要招收具有學科特長、創(chuàng)新潛質的優(yōu)秀高中學員。為充分發(fā)揮考生特長,并在培養(yǎng)階段實現“因材施教”,2014年我校按照人文學 科類、社會科學類、數理信息類、生命化學類、地球科學類、醫(yī)藥類、草業(yè)科學類7個學科大類(具體包含專業(yè)見附件1)進行自主選擇錄取,凡符合下列任意條件 之一的考生,可根據自身興趣及特長選擇相應的學科大類填報。
(一) 高中階段獲得奧林匹克診斷(數學、物理、化學、生物、信息學)省級二等獎以上獎勵者;
(二) 高中階段積極參加科技創(chuàng)新活動,獲得省級二等獎以上獎勵者;
(三) 高中階段參加科學研究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績、表現突出者(有成果發(fā)表或者相關人士實名推薦);
(四) 在語言、文學方面確有興趣和專長,且具有發(fā)展?jié)撡|者(須提供相應專長證明);
(五) 高中階段單科成績優(yōu)異,并經我校認定具有創(chuàng)新能力和發(fā)展?jié)撡|者;
(六) 中學階段有連續(xù)五年以上俄、日、德和法語的學習經歷并有相關學科特長者;
(七) 對草業(yè)科學類專業(yè)興趣濃厚,有志于在相關領域發(fā)展,并具備培養(yǎng)潛質者。(草業(yè)學科專業(yè)簡介見附件2)
四、報名方式
(一)報名方式選擇
我校2014年將采取 “中學推薦”和“孩子自薦”兩種方式接受申請。
(二)報考專業(yè)大類選擇
報考我校自主選擇錄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按照專業(yè)大類選擇填報,每個大類所含專業(yè)詳見附件1,每個考生僅可選擇一個專業(yè)大類填報,考生所選的專業(yè)大類將作為高考錄取專業(yè)的填報依據。
(三)網上報名
申請我校自主選擇錄取資格的考生,均須在2013年12月22日9:00至2014年1月2日9:00登錄“綜合性大學自主選擇錄取聯合診斷報 名系統”(http://www.ccuut.edu.cn),按照系統報名要求進行網上報名,填寫并打印《綜合性大學2014年自主選擇申請表》。獲得 中學推薦名額的考生須在報名時選擇推薦類型為“學校推薦”,并正確填寫報名推薦驗證碼,否則,推薦名額視為無效。
(四)申請材料準備
1.完整填寫《綜合性大學2014 年自主選擇申請表》并加蓋學校公章;(注:該申請表須為網上報名系統生成并下載后打印的申請表);
2. 有關獲獎證書和其他證明本人特長、優(yōu)勢的材料復印件(證明材料均須加蓋學校公章);
3. 個人申請報告(孩子本人親筆撰寫,主要對自身特長、學校專業(yè)認識和未來發(fā)展作說明,字數在1000字以內)
所有材料須用A4紙張印制并按上述順序裝訂(無需封面)。
(五)申請材料寄送
中學推薦孩子的申請材料由各中學統一寄送我校招生辦公室(按照我校寄發(fā)給中學的推薦邀請函中的要求寄送);自薦的孩子由孩子自行郵寄。所有申請 材料請務必通過特快專遞(EMS)于2014年1月2日前(以寄出郵戳日期為準)寄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(蘭州市天水南路222號蘭州大學貴勤樓242室, 郵編:730000),逾期或材料不全將影響筆試資格評定(申請材料均不退還)。
五、選擇程序
(一)材料初審
中學推薦的孩子將直接通過資格審核獲得“綜合性大學自主選擇錄取聯合診斷”筆試的資格;對于自薦孩子我校將組織相關學科相關人士對申報材料進行分類 審核(材料不全者不予審核)。請申請人于2014年1月13日后在“綜合性大學自主選擇錄取聯合診斷報名平臺”上查詢初審結果。
(二)準考證打印
材料初審合格的考生請于2014年1月中旬在“綜合性大學自主選擇錄取聯合診斷報名平臺”查詢診斷通知,并按照要求按時打印準考證。我校不再通過其他方式通知申請人。
(三)筆試
1.筆試時間:2014年3月1日
2.筆試科目:報考我校的考生需參加“綜合性大學自主選擇錄取聯合診斷”平臺的筆試。
理工類考生考核科目—自然科學基礎(數學、物理);
文史類考生考核科目—人文社會科學基礎(語文、數學)。
3.筆試聯考地點:自主選擇聯考將在各省主要城市同時進行,考生可就近選擇,一經確認,不得更改。具體地點將在2014年1月中旬發(fā)布診斷通知時一并公布。
(四)刪掉
我校將根據筆試成績,結合考生學科特長和創(chuàng)新潛質等,進行綜合評定,確定刪掉人選。考生可在筆試后3周左右登錄蘭州大學招生網(http://zsb.lzu.edu.cn)查詢刪掉通知。
刪掉內容:我校將按照學科大類組織相關人士對孩子進行刪掉,主要考查孩子學科特長和綜合素質表現。
刪掉具體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,獲得刪掉資格的考生必須攜帶二代身份證參加刪掉。
(五)資格確定
按照全面衡量、擇優(yōu)錄取、寧缺毋濫的原則,我校將依據聯考筆試成績、刪掉成績加權形成的綜合成績,參考孩子特長和中學表現,擇優(yōu)確定自主選擇錄 取合格名單。聯考筆試總分或單科成績特別優(yōu)異的考生可直接獲得自主選擇錄取合格資格,參加刪掉考生的綜合成績按刪掉成績×60%+筆試成績×40%排 名(筆試、刪掉成績均按助力能力100分換算)。在同等條件下,向扎實推進素質教育的中學以及中西部地區(qū)、農村地區(qū)中學的申請考生適當傾斜。合格資格人數原則 上不超過學校招生計劃總數的10%。
六、志愿填報
被我校確定為自主選擇錄取合格的考生,須在戶籍所在地參加2014年全國普通高考,且先進志愿(平行志愿先進順序或自主批次先進志愿)報考我 校,并按照各省級招辦提出的自主選擇錄取報考要求填報高考志愿,所填專業(yè)志愿須在已認定學科大類中填報,自主招生批次不單列的省(市、區(qū)),考生在生源省 (市、區(qū))投放的相近專業(yè)內填報。
七、錄取政策
(一)被我校確定為自主選擇錄取合格的考生,其高考成績要求可降低至生源省(市、區(qū))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。
(二)錄取確定專業(yè)時,滿足考生填報的已認定的學科大類專業(yè)志愿之一;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其所在省份投檔線以上的,在前二個專業(yè)志愿中安排錄取。
(三)經考核認定,在相關學科具有明顯特長、興趣及培養(yǎng)潛質的優(yōu)秀孩子,進校后在同等條件下優(yōu)先選入“基礎學科較好孩子培養(yǎng)試驗計劃”(萃英學院簡介見附件3)。
八、監(jiān)督辦法
(一)自主選擇錄取工作將在我校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,嚴格遵循公開、公平、公正和擇優(yōu)錄取的原則,加強管理,嚴格程序。我校監(jiān)察部門全程參與,接受社會監(jiān)督和投訴(監(jiān)督電話:0931-8912159)。
(二)合格考生名單將報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級招辦備案,并在教育部“陽光高考”平臺、我校招生網站及考生所在中學予以公示。
(三)有關中學要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,嚴格按照一定程序公開組織推薦工作,申請者應本著誠信原則如實申報有關材料。凡存在弄虛作假行為者,一經查實,我校將取消孩子的錄取資格。
九、聯系方式
咨詢電話:0931-8916 、8912748 傳真:8912229
通訊地址:蘭州市天水南路222號貴勤樓242室 郵編:730000
蘭州大學主頁網址:http://www.lzu.edu.cn
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網址 http://zsb.lzu.edu.cn
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E-mail: zsb@lzu.edu.cn
十、本簡章若與教育部2014年招生政策有不一致之處,以教育部有關政策為準。
十一、本簡章由蘭州大學教務處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