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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教委、市糾風辦、市委教育工委、市發(fā)改委、市財政局、市審計局、市新聞出版局七部門聯(lián)合制定的《天津市2010年規(guī)范教育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》昨天出臺。主要檢查范圍是各級各類學校、區(qū)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涉及教育的收費行為。檢查時限為2009年秋季開學以來發(fā)生的收費行為。
小學初中檢查范圍為:規(guī)范中小學服務性收費代收費,解決侵害孩子利益行為的工作開展情況,學校是否存在違反自愿原則和非營利原則,強制收取服務性收費代收費或從中牟利的行為。加強中小學教輔材料管理,解決教輔材料散濫問題。
公辦學校檢查范圍為:農(nóng)村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免除住宿費政策落實情況,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、變相收取借讀費的行為,免除符合當?shù)卣?guī)定接收條件、在公辦學校就讀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學雜費、借讀費政策落實情況,各級各類學校收費標準應保持基本穩(wěn)定且不高于2006年秋季學期收費水平。
高等學校檢查范圍為:高等學校擴大招生范圍收取研究生學費,以熱門專業(yè)等名義提高標準收費,違規(guī)收取各類證卡工本費、押金,助力金等。未經(jīng)法定程序?qū)徟,以中外合作辦學、示范性軟件學院、研究生收費體制改革等名義亂收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