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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查辦六起中小學有償補課典型問題
教育部6月28日在官網(wǎng)通報了對2015年6起中小學頂風違紀、有償補課典型問題的查處情況。據(jù)了解,2015年,教育部治理辦收到群眾關(guān)于中小學有償補課的信訪舉報508件,已全部重點督辦。
一、湖南省衡陽市衡陽縣第六中學部分教師組織開展有償補課
2015年3月10日至4月14日,衡陽市衡陽縣第六中學高二年級7個文科班的班主任包四清、朱光明、朱愛民、許旭東、肖翔、趙澤華、肖文國,以及13名任課教師為該7個班497名孩子進行功課補課,并按每人每學期280元標準收取補課費。
第六中學已責令停止該補課行為,將所收取的補課費全額清退給孩子。衡陽縣教育局給予校長吳同春以及包四清等7位班主任行政記過處分,責令作出深刻檢查;對參與補課的任課教師提出嚴肅批評,責令作出深刻檢查。
二、河南省開封市祥符區(qū)陳留鎮(zhèn)南街小學部分教師組織開展有償補課
2015年6月1日至7月1日,開封市祥符區(qū)陳留鎮(zhèn)南街小學語文代課教師沈靜艷組織任教班級的5名孩子在其家中補課,分別向孩子收取每人100元補課費,共計500元。該校四年級一班班主任趙妍妍組織本班6名孩子在校外補課,分別向孩子收取每人100元補課費,共計600元。趙妍妍還與語文教師吳艷杰組織舉辦暑假補習班,向16名孩子收取每人300元補課費,共計4800元。
陳留鎮(zhèn)南街小學已責成沈靜艷、趙妍妍、吳艷杰將收取的補課費全額退還給孩子本人或家長,并作出書面檢查。祥符區(qū)教體局責令陳留鎮(zhèn)南街小學辭退代課教師沈靜艷,給予趙妍妍行政記過處分,給予吳艷杰行政警告處分;給予校長侯傳勝行政警告處分;取消趙妍妍兩年評優(yōu)評先資格,取消侯傳勝、吳艷杰本年度評優(yōu)評先資格;對陳留鎮(zhèn)中心校和中心校校長常文杰在全區(qū)教育系統(tǒng)通報批評。
三、山西省臨汾市堯都區(qū)五一路小學部分教師參與有償補課
2015年6月30日至7月19日,臨汾市堯都區(qū)五一路小學一年級8班班主任、語文教師安文麗,數(shù)學教師王文靜組織本班17名孩子補課,向13名補課孩子收取每人500元補課費,向4名寫功課孩子每人收取300元,共計7700元。
五一路小學責令安文麗、王文靜將違規(guī)收取的費用全部退回孩子并作出深刻檢查;堯都區(qū)教育局給予安文麗、王文靜行政警告處分。